【公示函】关于少年时代影视基地项目停止施工

发布时间:2022-11-25

  各施工单位:

  就洪泽区洪泽湖路原“油田地调处”、现“少年时代影视基地”出现的“施工”问题,公示如下:

  洪泽湖路原“油田地调处”、现“少年时代影视基地”内的土地、房产等均属于国有资产,为“洪泽区人民政府”收储、管理。

  非经报备“洪泽区人民政府”同意,以及被授权人“江苏洪泽食品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”书面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处开展施工项目、改造项目或装饰装修工程,特别是与“少儿影视基地”项目无关的施工项目。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包、承包工程均系非法、无效行为,将自行承担一切严重后果。

  请各施工单位或个人不要报着不切实际的幻想继续施工,“洪泽区人民政府”以及“江苏洪泽食品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”等绝不会为以上“施工”行为支付和承担任何费用,同时有权要求非法发包单位、个人以及非法承包施工的单位、个人对所涉的施工土地、房屋采取恢复原状措施,并承担因此引起的国有资产损害赔偿责任。

  特此公示!

 

公示人:淮安食品科技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

江苏洪泽食品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
2022年11月25日